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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客安徽电视台《法治时空》解答:父母代子女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子女不孝老人能否要回分家房屋?

来源:原创 作者:唐光磊律师 时间: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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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节目内容整理

1、177****1391:我在合肥购买二手房时,合同中出卖人的签名是房主父亲代签的,当时房主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请问律师:这份合同有效吗?(标题:父母代子女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就合同的效力而言,该合同是有效的;但就合同的实际履行而言,该合同不一定能够得到实际履行。第一、如果是父母为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生活、学习、医疗所需,以监护人身份出售该房屋,则该房屋买卖合同不但有效而且是能够得到实际的履行。第二、如果是父母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签订房屋出卖合同,同时事后该子女也认可的,则该合同也是有效且能够实际履行的。第三、如果是父母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签订房屋出卖合同,但事后子女不予认可的,则该合同虽然有效但无法实际履行,购房人仅能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违约赔偿。

 

2、天涯海角:去年我新买了一辆大众帕萨特轿车,是全款购买的,登记在老婆一人名下。6月25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 ,老婆把车子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给了她弟弟,请问律师:我有权要回车子吗?(标题:老婆私下将车子过户给她弟弟我能要回吗?)

答:明确答复,是可以的。第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财产系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第二、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的处分,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第三、依据《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结合你的问题,该车辆属于你与你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妻子未经你同意单独将该车辆赠与给其弟弟,该行为属于无处分权行为,作为共有人的你可以要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并收回车辆。

 

7月23日节目内容整理

1、188****0681:我家住合肥一小区,现在楼下堆满了建筑垃圾,味道难闻,灰尘也特别大,物业对此不管不问。请问律师:我们该找什么部门反映?(标题:建筑垃圾到处堆放,谁来清理?)

 答:第一、就建筑垃圾,原则上为谁制造谁清理;第二、就小区内业主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找不到实际制造人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应当负责清理;第三、依据《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合肥市城市管理局系建筑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在堆放的建筑垃圾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寻求该部门的帮助。

 

2、136****5162:我是长丰人,邻居一老人分家时,将自有的一套房屋分给了女儿。有分家协议书、有证人。现在女儿女婿不管不顾老人,请问律师:老人能否把房屋要回来?(标题:子女不孝老人能否要回分家房屋?)

答:可以要回。问题中老人分给女儿的房屋属于老人自有房屋,因此就房屋的相关处理不但适用分家协议,也适用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依据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在房屋过户登记前,老人是可以任意行使撤销权的并要求收回房屋;即使房屋已经过户登记,如果受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人也可以撤销赠与,收回房屋。

延伸:就分家后能否将分给子女的房屋要回,原则上要看该房屋在分家时的所有权的状态。如果分家时该房屋属于家庭共有,如该房屋是子女成年后共同出资、出力修建,则原则上该分家协议有效,不能任意撤销或变更;如果分家时该房屋属于老人个人或夫妻共有,则应当依据赠与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

3、139****1989:我是铜陵人,二年前,车子被盗,但警方一直没有破案。前几天,我接到法院传票,才知我的车在济南发生事故, 造成一死二伤,死者家属要求赔偿150万,请问律师:我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标题:被盗车辆发生事故车主是否要担责?)

 答: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盗窃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无需赔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进行赔偿后,也可以向盗窃人追偿。

 

4、130****3991:我是合肥人,去年乘坐旅行社的大巴车外出游玩,途中发生事故、人受了重伤,后交警认定对方车辆负全责。现在 对方没有钱赔偿,请问律师:我能要求旅行社赔偿吗?(标题:乘坐旅行社大巴车出事故索赔向谁要?)

答:乘坐旅行社大巴车出行游玩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实际涉及两个法律关系。第一为侵权责任法律关系,即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应当对你承担的侵权责任;第二为旅游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即履行社未按旅游服务合同尽到安全防护义务,应当依据合同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就此,法律是允许受害人进行选择的。因此,如果对方车辆没有赔偿能力,你可以以旅行社违约为由,要求履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法治小课堂》

1、饲养的动物致使他人人身受到伤害,受害人获得赔偿依据的为《侵权责任法》及《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具体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

2、就饲养动物在自家院子将他人咬伤与在公共场合将他人咬伤,其归责原则均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动物饲养人有无过错,只要饲养动物致他人受伤,均要承担赔偿责任。二者的区别在于,如果侵害系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能否免除或减轻动物饲养人的赔偿责任。饲养动物在自家院子将他人咬伤,如侵害是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则可以免除或减轻动物饲养人的赔偿责任;如果饲养动物是在公众场合且动物饲养人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咬伤他人,即使该侵害是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免除或减轻动物饲养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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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光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