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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客安徽电视台《法治时空》解答:患糖尿病、没有工作,是否可以办理低保?

来源:原创 作者:唐光磊律师 时间:2018-12-19


2018年12月17日节目整理

1、136****9840:我是六安人,2017年上班受了工伤,前期手术等费用公司都给过了,但是现在需要二次手术 。公司说协商解决,但是一直没给钱请问律师我能要求公司支付二次手术费吗?(标题:工伤的二次手术费用谁承担?)

答:这个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第一、如公司没有为你购买工伤保险,则该二次手术费用当然应当由公司承担。即使公司未能先行支付,你也可以在费用实际发生后,凭医疗发票向公司主张。第二、如果公司为你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内的医疗费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之外的仍由公司承担。

 

2、137****3769:我是怀远人,早年母亲种的树被征用赔偿了几千元,我兄弟为了拿赔偿款打了我母亲,现在我报了警。可兄弟说这是家务事,警察不会把他怎么样。请问律师家里闹纠纷不会受处罚吗?赔偿钱能否要回 ?(标题:儿子殴打母亲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回答问题前,先说下,百善孝为先,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无论最终是否会受到处罚,做子女的都不能殴打自己的母亲,殴打自己母亲是不能被容忍和被原谅的事。就问题中,殴打母亲是否会受到处罚而言。其与殴打其他普通人一样,如果轻伤以上伤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即老百姓说的坐牢;如果构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可以给予其治安拘留。就树的赔偿款能否要回而言,需要看谁是该树的所有人,就此首先需要看你们兄弟和父母是否分了家,如果没有,该树的赔偿款实际属于家庭共有;如果分家了,则需要看分家协议的约定,看该树到底分给了谁;如果有分家,但分家协议对该树没有约定,我的观点是看该树所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谁方,然后判断其归谁享有。

 

3、131****1603:我是颍上人,患糖尿病近15年,原来有份工作,现在被单位辞退了,没有收入来源。我负担 不起高额的医药费,老家又没有房子和土地,请问律师,我符合低保条件吗?(标题:患糖尿病、没有工作是否可以办理低保?)

答:单独患糖尿病和没有收入与能否办理低保并无必然的关联性。能否办理低保的条件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就患糖尿病等慢性疾病者而言,当同时符合如下三个条件时可以单独办理低保:第一、提出申请前12个月慢性病门诊支出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虽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慢性病门诊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第二、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第三、家庭财产符合当地相关规定。就你的情况而言,我建议你可以向当地街道民政窗口寻求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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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光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