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下列合同依法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此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时才无效;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该合同仅仅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
二、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如果无处分权人无法履行该合同,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