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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客安徽电视台解答未保价快递丢失应当如何赔偿

来源:原创 作者:唐光磊律师 时间:2018-03-12

附:解答问摘要

1、138****4565:2011年,我们一批人进入镇环卫部门工作,可单位一直没给我们买社保。去年新进的一批同事,单位却给他们买了。为此,我们找单位要求补买,遭到拒绝。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答: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非国家公务人员、非编制内人员的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其中就当然的涵盖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因此,镇环保部门未为你们购买社会保险,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此时你们可以与镇环保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要求予以补买;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2、139****5180:我家住芜湖市,把新买的华为手机快递给在外读大学的儿子,哪知道,邮寄过程中丢了,快递公司负责人说,因我没有保价,只能按快递费的三倍进行赔偿。请问律师,这合理吗?

答:这个一般情况下是不合理的。第一,依据邮政法的规定,最高按资费的三倍进行赔偿只适用于邮政企业邮政普遍服务范围内的给据邮件服务。邮政企业仅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邮政普遍服务指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五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的服务;给据邮件指是指邮政企业在收寄时向寄件人出具收据,投递时由收件人签收的邮件。因此在不符合前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不能直接引用该法律规定,最高只给予邮资的三倍赔偿。第二,快递公司的快递服务实际属于货物运输合同的范畴,因此当快递丢失时的损害赔偿应当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的一般原则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从法定。一般情况下,快递公司的快递单上均附有快递条款,因此当快递丢失时应当优先适用该快递条款的约定进行赔偿。第三、快递单上的快递条款,其是由快递公司为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因此其属于格式条款。如果快递条款中约定就未保价的快递丢失的损害赔偿最高仅为邮资的三倍,那么该条款实际是限制了快递公司的赔偿责任,快递公司在客户填写快递单时必须进行明确的提醒和解释,如果快公司没有进行明确的提醒和解释工作,则该格式条款可以被撤销。当格式条款被撤销后,寄件人便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按快递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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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光磊律师做客安徽电视台解答消费者网购到假货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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